2023-09-04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史研究所誠徵西方藝術史專案教學教師 1名​(至11/30)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史研究所西方藝術史組徵聘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案教學教師1名,預計於 2024 年 8 月 1 日起聘。本教師須以英文進行授課與指導學生,並從事優良的研究與出版活動。具教學經驗、可說中文者佳。若表現優異得依本校規定申請轉為專任師資。

本所自2008年設立,以具國際水準之研究與教學為目標,領域包含東西方藝術史,並關注交流議題。西方組課程以英文教授中世紀晚期至當代的歐洲藝術和建築史等等。應徵者開設課程應符合本所西方組課程框架,尤其歡迎對跨文化議題的觀點和研究具專長者。

一、應徵資格

1. 具備博士學歷。
2. 除初獲博士學位者外,應於最近三年內至少發表兩篇具同儕審查機制的學術論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已通過刊登可(需具通過刊登證明);或是應於最近三年內出版一本具同儕審查機制的學術專書(需具審查與通過刊登證明)。上述兩篇論文需列入以下引文索引之一:科學引文索引(SCI)、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SCIE)、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TSSCI)、藝術與人文引文索引(A&HCI)、臺灣人文引文索引(THCI)。
最近三年內主持一項由臺灣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前科學技術部)或其他國家政府組織授予的研究計畫可代替上述論文,計畫至多代替一篇論文。
3. 外籍應徵者可備其他具同儕審查機制的學術論文。

註:初獲博士學位者指從獲得學位到發出公告兩年內,未獲得專科院校(或以上)之專任者。

二、繳交資料

1. 申請書、簡歷,含教學和研究專業說明
2. 彌封推薦信兩封
3. 開授課程科目及教學大綱
4.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5. 符合應徵資格之出版品或影本(尚未出版者需具通過刊登證明),並檢附收錄論文之引文索引證明
6.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請備齊並寄出上述文件,信封註明:應徵藝史所西方組教師 
收件地址:10610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史研究所 
收件者:蔡家丘所長收 自即日起收件至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本所助教蔡女士
聯絡電話: 02-7749-5605
連絡信箱: hoart@deps.ntnu.edu.tw
師大藝史所介紹網頁
師大藝史所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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