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1.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碩士(含)以上畢業
2. 符合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架構(CEFR)之英文檢定C1等級以上
3.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等能力
4. 主動積極,具獨立思考、溝通協調、自我學習、情緒管理、團隊合作等能力
【工作內容】
1. 教師聘任、升等、評鑑等人事相關業務
2. 教務、課務、招生及學務等相關業務
3. 經費結案、圖書儀器採購等總務相關業務
4. 公文繕寫及計畫撰擬等相關業務
5. 會議規劃與籌備及各項活動規劃與執行
6. 文書與口語翻譯
7. 主管交辦事項
【起僱日期】112年8月1日起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史研究所(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6號4樓)
【工作時間】以早上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為原則。中午12時至1時為休息時間 (得依相關規定辦理)
【薪資範圍】碩士級 37,241 元 (詳細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規定辦理)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雇用期間,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雇用期間。
【應徵資料】
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之中文及英文版:
1. 個人履歷表與簡要自傳介紹
2. 最高學(經)歷及畢業證書影本
【應繳方式】
請將應徵資料彙整為一份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hoart@ntn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行政專員–姓名」
收件截止至112年6日2日(星期五) 中午12時,以收到本所電子回郵「已收」之確認信為準
【面試】
1. 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並另行通知。面試時間預計安排於6月中旬。
2. 如獲錄取,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通過後再續聘。錄取人員如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離職,可依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名單依序遞補。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聯絡方式】
Tel: 02-7749-5605 陳小姐 / Email: hoart@ntnu.edu.tw